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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概况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

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

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院系设立及学科建设

学校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教学部门。

现有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等5个学科门类,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英语及思想政治教育等31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国际商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商务英语等7个高职专业。

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学校同时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也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监狱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等专业及专业方向是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

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另外,学校有法学、行政管理和监狱学等3个专升本专业。

2013年已招收外国留学生, 2014年开始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上海政法学院办学规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45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7%。

学校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64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

师资队伍中涌现出一批有较高影响力的优秀教师,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东方学者讲座讲授、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教学名师、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晨光学者等。

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 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目前,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生规模10000多名。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旅游度假区佘山脚下,占地面积1078.6亩,现有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已经形态初显,是“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学校改革创新、朝气蓬勃,跨越式发展实现新飞跃的大事记。

上海政法学院办学与发展

――2011年,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殊荣;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认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于2012年招生,成为上海新建本科高校中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唯一院校;

――2012年,在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中,学校法学学科被批准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名列5所高校之一;2012年,市教委批准学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名列上海5所高校“双基地”之一;

――2013年,学校面向安徽、江西、贵州、云南等省市进行一本批次招生,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被批准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获得每4年评选一次的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的佳绩,在上海文科高校中名列前茅。

――2013年9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上向全世界郑重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

培训基地建成后,将开展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的司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国际合作研究、政策法律咨询等工作。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落户上海政法学院意义重大,是建国以来上海首个地方高校直接服务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的案例。

――2014年,学校面向河南、山东、安徽、江西、贵州、云南、广西、辽宁、黑龙江、海南等一本批次招生已达到10个省份,开始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插班生。

――2014年5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与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阿科什卡罗夫共同出席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奠基仪式。

学校档案
学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学校类型: 大专学校 ()
所 在 地: 全国 学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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